导语:执行“江湖”里,某些看似简单的案件可能“另藏玄机”。想要“制敌取胜”,往往需要合理运用各种法律“武器”。而在执行法官们的“武器库”中,司法拘留便是一把执行利剑。
“谢谢法官,这么快就把我的欠款追回来了”。近日,石屏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在司法拘留的震慑下,当场给付了七千余元执行款,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案件简介
2024年3月,李某祥驾驶机动车在村内道路行驶时,与李某明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祥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因双方在车辆维修费用赔偿问题上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李某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李某祥于9月30日前支付李某明车辆修理费七千余元。此后,李某祥并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李某明向石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简单案件执行受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金额较小,全部履行完毕的可能性较大,多次与被执行人李某祥联系,耐心向其释法明理,详细阐明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尽早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但均被被李某祥以各种理由搪塞。同时,经过承办法官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司法拘留力促执行
为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承办法官将其传唤至法院接受调查询问。但被执行人李某祥仍表现出不予配合的态度,坚称自己没有任何偿还能力,完全无任何履行意愿。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当场宣读了拘留决定书。直到带上手铐那一刻,被执行人李某祥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急忙承诺会想办法将欠款还清,请求法官给自己一点时间向亲戚朋友借钱。随后,在承办法官的监督下,李某祥将向亲友筹来的七千余元执行款转至申请执行人王某账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法官寄语
司法拘留不是目的,而是对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一种处罚,是兑现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石屏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恶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用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