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期间造成侵权,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能否向员工追偿?近日,石屏法院调解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完成履行。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被告李某某与原告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约定李某某向某公司提供清扫街道的劳务服务。2023年8月,李某某在工作期间,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驾驶自有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与倪某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倪某某受轻微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李某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事后,倪某某将李某某、某公司和环境卫生管理站起诉至法院,经组织调解,某公司向倪某某赔偿了106000元。2024年10月,某公司以李某某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为由,起诉至法院,向李某某行使追偿权,要求李某某支付公司赔偿款106000元。
法院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本案中被告李某某与原告某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属于该公司员工,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过失,故某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李某某行使追偿权。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某当庭向某公司赔偿45000元,案件得以化解。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用人单位员工侵权责任作出了规定,原则上员工工作期间造成侵权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如果员工对侵权事故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侵权人进行追偿。综上,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操作规范,在履职过程中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