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法需支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如若拒不支付抚养费,未成年子女的权益该如何维护?近日,石屏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申请人李某程为未成年人,其父李某金与其母杨某某于2014年10月13日协议离婚,协议约定申请人李某程由其父亲抚养,未就抚养费进行约定,离婚后其母不定期给予申请人生活费或为申请人购买生活用品,但从2024年6月起,其母杨某某拒绝再支付抚养费。因其父李某金患病后,无力从事体力劳动,家庭失去收入来源,仅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维持日常开支,申请人还在上学,靠低保金难以负担上学费用,面临辍学的风险。申请人李某程无奈诉至法院,希望其母能够履行抚养义务,保障其能顺利完成学业。
法院调解: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及时与当事人联系,详尽告知诉前调解的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通过耐心沟通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考虑到当事人身患疾病和出行不便的实际,法院工作人员决定上门进行调解,并免除了本案诉讼费。调解中,承办法官以血脉亲情为切入点耐心劝解,引导杨某某站在为人父母的责任与义务角度进行思考,同时认真释明法律规定,告知杨某某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经过耐心调解,申请人母亲杨某某同意每月向李某程支付抚养费500元,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止,并支付了当月抚养费,该抚养费纠纷案件顺利结案,申请人的学习及生活也得到了保障。
法官说法:寸草春晖,血浓于水。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予抚养费的权利。无论婚姻如何变化,父母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