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实际行动践行河(湖)长制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河长清河”成果,提升河湖生态环境质量。2024年8月7日,石屏法院积极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异龙镇人民政府到城南河开展“河长清河”行动。
行动中,大家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劳动精神,按照“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标准,分工协作、干劲十足,有的身穿水裤进入河道对沉积的垃圾、杂草、淤堵、漂浮物进行全面清理,有的手持漏网将打捞出的杂物提到岸边。通过行动的开展,改善了城南河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了沿河群众对保护河流、保护环境重要性的认识。
下一步,石屏法院将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加强河道巡查、管护,常态化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推动河道长治久清,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