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互相学习环资类刑事案件审判经验,共谋共商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环资类刑事审判案件质效。2024年8月1日,牟定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志远带队到石屏法院交流学习,石屏法院副院长白华、刑事审判庭干警陪同,县林草局三级调研员周进军、林草调查规划队队长赵鹏程参与交流。
交流组一行首先参观了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县林草局三级调研员周进军从碳中和背景、林业碳票应用场景,石屏县发展林业碳汇项目优势、林业碳票创新探索、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情况等方面向交流组一行作了详细介绍。随后,交流组一行来到石屏法院参观了立案、执行服务中心、法庭、调解室等场所,并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两地法院对各自法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基本情况以及刑事案件受理判决情况进行了相互介绍;双方就环资案件生态修复、案件裁判尺度等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探讨;县林草局参会人员对石屏县“屏邑碳票”开发使用、刑事公益诉讼中碳损失量测算方法等作了详细介绍。
此次交流学习,增进了两地法院的相互了解,开阔了眼界格局,拓宽了思路方法。双方均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深化交流互动,取长补短,互鉴互学提升两地法院环资类刑事案件审判质效,筑牢司法屏障,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