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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法院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四次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专题辅导
作者:陶竞宇 李昊翰  发布时间:2024-05-09 17:11:14 打印 字号: | |

5月6日,石屏法院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四次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专题辅导。党组书记、院长徐进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科级领导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研讨。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徐进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并作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动员;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曾玉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党组成员、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兴荣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专题辅导。

与会同志集中观看了中宣部全国宣传干部学院教研部主任秦强教授主讲的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解读辅导讲座。

重点发言人徐文生、曾玉两名同志紧扣学习主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其余参会人员结合个人岗位职责,作自由交流发言。

会议最后,党组书记、院长徐进结合法院实际,就如何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通过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要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以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条例》,在深入学习中琢磨“要义”,在深刻领悟中汲取“精髓”,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忠诚干净担当这个最鲜明的政治品格和政治底色。

二要通过牢记条例常怀律己之心。要始终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基础课、常修课,全面准确掌握党的纪律要求,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让纪律意识深植于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三要坚持用纪律检身正己。要通过与党纪“对表”,自觉检视自己的党性修养和言行举止,反思自己的“健康指数”,时刻保持高度警觉性,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不断营造人民法院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护航石屏法院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李昊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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