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现对拟聘任为石屏县人民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及其调解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王平律师事务所。
王平律师事务所调解员:王平、王微、李玄、万书琼。
二、公示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1日(共3天)
三、相关要求
(一)公示期间,对拟聘任特邀调解组织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石屏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反映相关情况。
(二)提出对拟聘任组织的异议必须实事求是,反映情况问题必须有依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本院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严格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四)经调查,反映人反映的情况、问题影响聘任的,本院将根据规定取消拟聘任组织的聘任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任情形的,本院将正式办理聘任手续。
四、联系方式
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石屏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电话:0873-4855204 0873-4841706
石屏县人民法院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