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绿水离不开司法护航。近年来,石屏法院紧紧围绕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现新跨越、新发展。
一、深化思想认识,助力环资审判现代化
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推行刑事、民事、行政生态环境和资源类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案件实行专业化司法保护,促进惩治犯罪、赔偿损失和修复生态环境协调统一。
二、打好组合拳,释放环资审判新动能
注重府院联动协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推进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与检察院、林草局共同制定《石屏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生态环资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协作、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形成横向联动、纵向互动的工作机制,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构筑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障屏障。
三、严格环境司法,强化环资审判质效
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坚持用最严厉的手段惩罚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用最严密的制度修复已经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不断探索创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法和路径,依法、及时、高效惩处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违法犯罪。2022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17件,审结117件,包括民事案件8件,行政案件12件,刑事案件97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7件,累计有105名被告被判处刑罚,共计缴纳罚金28.9万元,生态修复金5.6万元。
四、加大普法力度,厚植环资审判理念
积极延伸环资审判职能,充分发挥案例指导和教育警示引领作用,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活动,多渠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教育引导群众树牢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受众人数达2000余人,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推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18篇,召开环资审判新闻发布会1次。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下一步,石屏法院将紧紧围绕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主题,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用心用力用情守护好石屏山水,携手共护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的绿美石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