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石屏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
作者:李昊翰  发布时间:2023-12-23 08:55:38 打印 字号: | |



12月22日上午,石屏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中国网、云南法制报、石屏县融媒体中心记者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级政法各单位代表应邀参加,发布会由副院长梁丽主持。

发布会上,副院长白华介绍了2022年以来石屏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异龙法庭庭长王永才发布了三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随后,两位发言人就相关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重点等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中国网记者提问)


(云南法制报记者提问)


(石屏县融媒体中心记者提问)


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

自2022年1月1日起,石屏法院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体制,负责审理跨区域集中管辖的石屏、个旧、蒙自、屏边、建水辖区的环境资源类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以及本县辖区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2022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17件,审结117件,包括民事案件8件,行政案件12件,刑事案件97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7件;累计有105名被告被判处刑罚,共计缴纳罚金28.9万元,生态修复金5.6万元;共开展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受众人数达2000余人。

一、发挥审判职能,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按照“惩罚与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用足用全打击惩罚措施,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稳妥审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全面保障人民群众在良好环境中生活的基本权利。妥善处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发挥行政审判监督与支持并举作用,支持环境资源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二、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推行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审理模式改革,实行环境资源类案件由专门庭室专人审理,开启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的新篇章。认真落实恢复性司法、替代性修复理念,积极探索“生态司法+碳汇补偿”工作机制,督促违法行为人通过消除污染、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等方式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三、加强协调联动,积极主动融入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共治格局,与检察院、林草局共同制定《石屏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生态环资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协作、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严格落实石屏县县级河长制责任单位职责,助推异龙湖保护治理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下一步,石屏法院将持续践行“两山”理念,牢固树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意识,坚决筑牢生态保护防线,不断积累环境资源审判司法经验、积极探索环保司法机制、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严格依法办案,能动司法,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推动环境法治进程,为石屏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石屏法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李昊翰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