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近日,石屏法院加大对各类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工作力度,审理执结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依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化解烦“薪”事
充分运用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模式,切实将矛盾止于诉前、解于源头。在某建筑工程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且沙某某、沙马某某等24名农民工劳务费46.67余万元案中,积极与司法所联动协作,指导调解组织开展诉前调解,并及时开展司法确认,赋予了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既免除了当事人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纠纷化解质效,切实维护了且沙某某、沙马某某等人的合法权益。
依法判决,为讨薪维权保驾护航
坚持公开审理、以案释法、以法促调,切实履行审判职能,妥善处理劳动纠纷案件。在被告普某托欠6名原告劳务费案中,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调解无果及时开庭审理,认定双方存在劳务关系,并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案件的审结,不仅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执行出手,让劳有所获不再忧“酬”
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涉民生案件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在被执行人王某拖欠7名农民工工资案中,为帮助农民工拿回拖欠款项,执行干警积极研究制定方案,提前与兄弟法院协调好各项工作,并将王某传唤至当地法院,反复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其不依法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在法律的震慑和执行法官不懈的劝说之下,王某当场履行了全部款项,共计42191元。同时为方便申请人及时领到执行标的款,执行干警赶赴申请人所在地办理了领款手续,帮助原告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民生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是法院干警为之不断奋斗的追求。下一步,石屏法院将继续以解决百姓实际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原则,做好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