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贼作案后偶遇巡逻便衣,竟淡定问路,不料被民警识破抓获。近日,石屏法院审理了该起盗窃案,被告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2021年12月4日,罗某与邱某某二人预谋偷车。当日20时许,二人路过看见一辆黑色雅马哈二轮弯梁摩托车,眼看四下无人,二人遂起贼念,合力将该车车牌卸下后盗走。晚上21时左右,二人驾驶该被盗摩托车行驶至某路段,向过往路人问路,不防路人是巡逻的便衣民警。民警看到二人所驾摩托车没有挂牌、形迹可疑,当即对二人表明身份并进行盘问。无奈之下,罗某与邱某某二人对其盗窃摩托车的事实作如实供述。经核实,邱某某系未成年人。
案发后,被盗雅马哈摩托车经扣押已发还被害人杨某。经认定,被盗黑色雅马哈二轮弯梁摩托车摩托车价值人民币1624元。公诉机关以被告人罗某犯盗窃罪为由提起公诉。
庭审中,被告人罗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对其所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予以确认。
经庭审查明案情,结合被告人罗某具有的自首、认罪认罚、被盗摩托车已追缴发还被害人等情节,法庭当庭对被告人罗某进行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罗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宣判后,被告人罗某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