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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巡回审理调纷争 多年心结终化解
作者:彭转华  发布时间:2022-04-11 09:44: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石屏法院到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通过邀请当地司法所合力调解,纠纷得以在庭前化解,当事人十余年的心结也得以顺利解开。

案情回顾:原告孔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被告李某、谭某系夫妻关系。被告李某夫妇二人2008年因养鱼向原告孔某家赊购鱼饲料欠下饲料款156676元。2008年12月13日,李某、谭某与孔某、张某签订《鱼塘转让合同》,约定李某、谭某将自家经营的大约30亩鱼塘转让给孔某、张某夫妻俩经营。合同还约定由孔某夫妇支付李某家鱼塘转让费105000元。因两家尚存在经济牵扯,双方自愿将鱼塘转让费105000元抵扣李某夫妇先前欠下的饲料款,抵扣后被告李某家尚欠原告孔某家饲料款51676元,并承诺2011年5月31日付清。随后,被告李某仅支付了部分饲料款,尚欠47964元至今未支付。两家为此发生纠纷,孔某多次申请当地司法所调解均未果。2022年3月11日,原告张某夫妇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李某、谭某支付饲料款47964元。

接到案件后,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被告,但无音信,通过电子送达平台送达应诉材料也无法送达,亲自到被告所在地寻人也无果,经多方向其街坊邻居打听后方才得知被告儿子联系方式。经与被告儿子电话沟通,其儿子诉称父母年纪大了,没有经济来源来支付欠款,但为了双方的纠纷能有一个了结,如果原告方能做出一些让步,自己愿意代其父母支付原告孔某家部分饲料款,希望法院主持双方协商处理。考虑到当事人出行不便,加之纠纷时间长达十余年,为妥善地处理好纠纷,法官决定到当地巡回审理该案。法官还邀请了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加入到调解工作中来。调解中,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合力开展法律释明,并耐心做双方工作,引导双方作出相应让步。经过一番努力,原告孔某、张某做出让步,双方当事人在庭前达成了由被告李某、谭某支付原告孔某、张某饲料款35000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庭一次性付清,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在履行完付款义务后,双方当事人都不约而同地向法官说“谢谢”,并表示十多年的心结终于得以化解,真是不容易。原告更笑着说道:“钱虽然没有全要到,但这样的处理结果我很满意!再次感谢!”


 
责任编辑:罗茂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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