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感谢你们公平、公正、高效地作出裁判。为了这笔货款,这几年我没少折腾,有你们帮我维权,我的后顾之忧总算得以解决了,你们真是国家和人民的好法官!”近日,一起合同纠纷案的原告吕某来到石屏县法院,将印有“千里遥远来伸冤,断案如神似青天”几行金色大字的锦旗送到案件承办法官手里,对承办法官高效快捷地解决纠纷表示感谢。
据悉,吕某系山东人,其长期在云南从事回收废旧物品行业,目前居住在云南省丽江市某废旧品收购厂。2018年,陶某与吕某结识,得知吕某在经营回收废旧物品,陶某便与吕某商议,由吕某回收处理其公司在石屏县拆卸下来的废旧路灯,并约定吕某提前支付相关货款。事后,吕某多次通过现金、微信、银行转账方式向陶某等人支付合计12万元。吕某在收到陶某等人供应价值33700元的废旧灯具后,陶某便再未供应废旧灯具,也未退还吕某未履行部分的价款。无奈之下,吕某选择石屏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陶某等人返还未供应货物的相应价款。
该院受理案件后,吕某焦急难耐,多次电话找法官了解进展并表示本人要到院等待结果。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分析,综合考虑到原告的年龄、健康、舟车劳累之苦等因素后,为节省吕某人力、物力,承办法官对其进行法律释明、诉讼引导,劝解其耐心等待处理结果,法院定会公平公正地处理。同时,为进一步了解案情,法官及时联系被告进行调查,并多方调取证据。通过庭前的深入调查了解和开庭审理,查清了案件的脉络,最终作出了“由陶某所在公司返还原告吕某货款83760元货款,被告陶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判决。拿到案件判决书的吕某激动称道“原来打官司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麻烦,谢谢法官的贴心服务,让我只跑一次法院就顺利解决了纠纷。”该案的审理,是该院推行线下“一站办通”便民司法服务模式的生动诠释。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优化审判模式,努力在提高优质高效司法服务水平能力上持续下功夫,助力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