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我家老两口从未去过县城,也不知道该如何维护权利,你们能在清明节下来帮我们处理纠纷,还督促对方当场赔我们钱,着实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你们真是国家、人民的好法官。”2021年4月3日,居住于石屏县坝心镇异地搬迁房的70岁老夫妇拿着56000元案款激动的说道。
2021年4月3日上午十时左右,挂钩联系坝心镇“三所一庭”的李发启法官接到坝心派出所电话称:“2020年12月31日在坝心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未成年人张某某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伤车某某,因车某某年老行走不便、且从未到过县城等原因,希望驻所法官能帮忙调解纠纷,解决双方的争议。”对此,李法官积极与派出所协调,并放弃休假时间于当天下午15时到坝心镇“三所一庭”工作室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坝心镇“三所一庭”工作室,李发启法官及民警认真听取了当事人、出警民警对案件情况的陈述,以及当事人的诉求及辩解后,结合情、理、法对当事人说清法律责任、理顺案件存在的问题、告知预期风险等,引导当事人正确处理各自的权利、义务。最终,在李发启法官及民警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即由张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张某、苏某一次性赔偿车某某各项损失56000元,并当场予以兑现。至此,一起困扰双方当事人三个多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以案结事了。
据悉,上述案件的案结事了仅仅是该院“应民之所呼,解民之所忧”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结合本土人情、县情、民情、案情等元素,打造出了一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多层次、多渠道”独具石屏特色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实现了矛盾纠纷 “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在各类矛盾纠纷化解中,该院法官用声音传递出了法治的火种,用汗水孕育出了正义的种子,用脚步丈量出了公正的尺度,用行动绘画出了多元矛盾纠纷化解“石屏模式”的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