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石屏法院传承实践“枫桥经验”,着力整合资源,积极创新多元解纷举措,全力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多层次、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石屏模式”,工作成效明显,民商事案件收案数连续两年持续下降,大大缓解了“人案矛盾”。
打造“3+2+1”社会治理新格局
“3”--构建三级调解网络。秉承“强化源头治理,推进开放共治”理念,全面延伸纠纷解决触角,升级换代纠纷解决模式,着力搭建法院、乡镇、村居三级调解网络,将调解关口前移,让矛盾纠纷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同时,为保证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效力,减轻群众诉累,扎实开展司法确认工作,全年共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19件次。
“2”--组建两支调解员队伍。组建囊括律师、退休干部、村委会干部、专业人员等各界人士106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聘请行业部门21名业务骨干组成特邀调解员队伍,全面推进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工作,构建起“人民法院主办、多部门联合参与”的多元化解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格局。2019年共委派、委托调解案件178件,成功调处36件。
“1”--每个村子都不落下。针对非诉纠纷,积极延伸法院审判职能,在全县9个乡镇115个村委会设立实名联系制法官巡回办案点,由院领导包乡镇、16名员额法官包村,集中力量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盲区,实现每个村子每个纠纷都有人理,助力司法功能向诉前拓展,有效拉长司法服务“链条”。
案件指标“一升两降”
“一升”--调撤率上升。2019年,该院积极拓宽纠纷调处阵地建设,集中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打造诉讼辅导室、调解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3大平台,由立案法官、特邀调解员(组织)、司法局业务骨干分段开展立案登记前调解和诉前调解,实现矛盾纠纷的科学分流和快速调处。全年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共通过调解方式结案500件,调解成功率80.39%,调撤率达76.4%,与2018年同期相比上升3.4%。
“两降”--收案数、平均审理时间减少。2019年,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效突出,大量矛盾纠纷被分流在诉讼之外、解决在诉前,全年民商事案件收案数与2018年同期相比减少66件,下降6.3个百分点,连续两年实现负增长,大大缓解审判工作压力。同时,分调裁审工作成效显著,通过繁简分流“两渠道”、精准分流“三步走”,达到简案速裁、繁案精审,大大提高审判质效,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034件,结案率高达97.92%,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34天,与2018年同期相比缩短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