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疫情防控重于泰山,但执行工作同样刻不容缓。如何在有效开展疫情防控的同时,扎实推进执行工作,石屏县法院充分利用“线上”信息化平台,开展“云端”无接触式执行,做到特殊时期执行工作力度不减,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面对面”变“屏对屏”。办理执行案件,接触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是不可避免。但在疫情期间,防止人员聚集是硬性要求,为确保维权与防疫同步开展,该院执行法官改变传统执行模式,全程通过电话、微信、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指导申请人办理相关执行事项,在线接收核实财产线索,隔空督促被执行人积极申报财产履行义务,尽可能杜绝面对面接触,坚持执行不下线。
二是线下查控转线上。该院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在第一时间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工商、车辆、保险等财产信息,对查询到的银行存款及时提起网上冻结扣划,从查询提起到完成冻结扣划用时极短,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对需要跨区域执行的,通过执行指挥管理平台事项委托系统,委托当地法院协助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三是协调机制“一线牵”。为提升疫情期间不动产查封、查询效率,该院第一时间与县自然资源局建立疫情防控期间不动产查封、查询等工作协调机制。通过机制的构建,法院执行法官在本院执行指挥中心就可与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线上对接,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实时联络,确保协助执行工作合法、高效运行。
四是执行案款发放走“云端”。疫情期间,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该院开启执行案款“云发放”模式,执行法官通过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将到账的案款由系统直接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被执行人坐在家里就可以拿到“真金白银”。
自2020年2月以来,该院执行局通过一系列的线上执行措施,共提起网络总对总查询100余次,冻结扣划银行存款890649元,线上委托其他法院执行15件次,接受其他法院线上委托执行12件次,通过一案一账户成功发放执行款294552元,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不耽误,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