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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不改铸法魂  扬帆破浪创新功——石屏法院2019年民商事审判繁简分流再创佳绩
作者:李福宝  发布时间:2020-03-31 14:31:00 打印 字号: | |

2019年,石屏法院积极总结、探索民商事繁简分流工作经验,注重内挖潜力、外聚合力,全面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形成了诉前、立案、诉中有调解,诉外有司法确认,简案可速裁、繁案必精审的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因工作成效明显,2019年受理民商事案件数量持续减少,同比下降6.3%。

一是系统布局,突出制度保障。为服务保障全县工作大局,该院出台《推进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实施方案》,构建“人民法院主办、多部门联合参与”的工作格局,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定《石屏县人民法院巡回审理实施方案》,集中选取邻里纠纷、婚姻家庭、涉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权益及具有教育意义的刑事自诉等类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合理统筹审判资源,注重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根据民商事案件数量及难易程度,结合法官的办案能力、经验及特长科学编配审判团队,细化整合职能职责,由6名员额法官(占法官35%)、5名书记员组成速裁团队,负责审理全院82%的简单民事速裁案件,由3名员额法官(占法官17.6%)、3名书记员组成民事精审团队,负责审理18%的复杂民事案件,做到“术业有专攻,繁简有专人”,最大程度实现人案最优匹配。

二是协调联动,突出多元解纷在基层。着力发挥“县、乡(镇)、村委会(社区)三级调解网络”优势,通过落实法官联系乡镇村委会(社区)制度,在全县9个乡镇31个村委会及社区设立实名制法官联系巡回办案点,院领导包乡(镇)、法官包村,到各乡镇、村开展送法下乡、人民调解员培训、基层矛盾纠纷排查、纠纷就地化解。通过诉调对接机制,依托人民调解员队伍,实现诉讼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相衔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实现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强化群众法律意识,践行“法律八进”机制,通过法治扶贫、现场执行、法制讲座等“阳光司法”举措,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2019年,共巡回办理案件834件,普法宣传教育20000余人次。

三是聚焦重点,突出繁简分流提质效。诉前委派分流一批:对于起诉到该院的民商事纠纷,由导诉人员对矛盾纠纷进行初步判断,认为不复杂且适宜调解的纠纷,立即对当事人提供纠纷解决方法、诉讼常识的指导和释明,在经得当事人同意或申请后,根据纠纷类别,将纠纷对外委派分流给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或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及时进行立案;立案繁简甄别一批:立案后,由立案人员对案件进行繁简甄别,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分流至速裁团队办理。案情复杂、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人数众多等不适宜诉前调处又不适合速裁的案件,分流至民事精审团队审理;诉中委托调解一批:进入诉讼阶段的案件,承办法官认为有调解可能的,委托给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调解,调解成功的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及时进行审理;调判结合审结一批:对于不宜委托调解的案件,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确实做到简单案件“短平快”、复杂案件“精准稳”。2019年,该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056件。其中,速裁团队速裁888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84%,民事精审团队审理168件案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16%。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500件,调解成功率80.39%,委派、委托调解案件178件,成功调处36件。


 

 
责任编辑:罗茂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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