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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中院副院长杨仲黎到石屏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作者:卢晶  发布时间:2020-03-31 14:23:24 打印 字号: | |

3月26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仲黎一行4人到石屏法院调研指导民商事审判工作。石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绕全主持召开调研座谈会,该院民商事员额法官参加此次座谈。

会上,红河州中院副院长杨仲黎首先通报了全州2019年民商事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维持原判情况,并对石屏法院2019年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该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存在的短板,并选取该院被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民商事案件进行集中点评指导。同时,杨仲黎副院长一行还结合该院审判工作实际,就民间借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商品房买卖涉及的逾期交房、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的区分等民商事审判实务与到会人员进行深入指导交流,并就相关问题给出详实具体的指导意见。

会议最后,杨仲黎副院长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预案,依法审慎开展审判工作,注重“智慧法院”成果的运用,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二是要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作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纠纷地,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三是要高度重视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分析研判。以提高法院审执和服务水平为己任,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提高办案技能和审判质效,全面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四是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积极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干警树牢廉洁司法意识,全面打造一支清正廉洁、忠诚担当的政法队伍。

赵绕全院长表示,石屏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高度重视审判质效提升工作,并坚决按照州中院对审判管理的要求,分析、研判当前民商事审判质效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找出解决办法,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和工作举措,狠抓落实,切实提升民商事审判质效。


 
责任编辑:罗茂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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