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屏法院受理一起申请诉前保全证据案,案件全程贯穿“立审执一体化”精神,该起证据保全案件立案、审判到执行,全程不到48小时,关键证据得以成功保全,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11月16日,申请人李某某到石屏法院立案庭递交申请,要求该院保全其自2019年11月9日-11月13日期间在被申请人石屏某医院治疗期间的相关监控视频。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立案法官立即进行审查,发现申请保全的证据可能影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纠纷的解决,为不延误时机,立案法官及时启动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对该案进行立案、分案、移案。案件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深入细致地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李某某申请保全的证据可能关系到双方后续诉讼责任的划分及承担,因监控视频有到期自动覆盖的特点,情况十分紧急,若延误时机,该证据可能存在灭失或者后续难以取得的情况,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及时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封存被申请人石屏某医院在2019年11月9日-11月13日期间给申请人李某某抢救、手术操作过程及其走廊等监控视频。裁定作出后,法官依法向双方当事人告知了相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并立即将案件移送执行局。次日,执行局立即启动执行程序,完成对监控视频的固定封存。该起证据保全案件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前后花了不到48小时,立审执无缝衔接,实际保全效果较好,切实做到了司法为民、便民,真正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