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下午,红河州中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龙金华同志率督查组一行到石屏法院检查该院警务安全工作情况,石屏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丽及法警大队队长、政委陪同检查。
督查组首先实地查看该院安检中心、审判法庭、法警队办公室、羁押室、监控室等场所,并仔细调查安检设备使用情况、司法警察装备配备及使用情况,同时,还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紧接着,督查组领导对照《云南法院警务安全检查考评细则(试行)》,逐一查看了该院警务保障、法院安保、反恐防暴应急处突、公务用枪、警务设施及装备、警队正规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台账资料;最后,副院长梁丽同志围绕该院警务安全零事故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分别从警务安全工作制度、警务装备设施配备、警务保障、执法规范化建设、教育训练等方面汇报了该院警务安全工作。
通过一系列检查,督查组对该院党组高度重视警务安全和安保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督查组针对该院今后的警务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严格值班制度,切实履行好安全检查职责,抓好法院机关安保工作;二是细化台账管理,分清提押、值庭、送达、协助执行等警务保障工作,实现分类管理;三是抓好队伍教育训练工作,提高干警警务技能,做到训练有方案、有计划、有记录;四是切认真开展警务安全零事故创建活动,务求警务安全规范有序;五是强化警务保障力量配备,夯实物防、技防坚实基础,抓牢抓实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做到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
针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副院长梁丽同志表示,将继续提高对警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落实整改,全力解决好警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强化警队战斗力,确保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地,以实际行动筑牢警务基础,推动落实警务安全零事故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