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法律的生命不在于制定,而在于社会实践中的实施与应用,而法律实施与应用的效果好坏,很大程度取决于全民法治意识的高低。近年来,石屏法院不断创新思路、拓宽渠道、丰富内容,致力于广泛传播法治声音,弘扬法治正能量,着力推进司法宣传工作“四度”发展,有效营造了全社会遵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司法宣传有力度。打破司法宣传不受重视、单兵作战等传统模式,始终将司法宣传工作与审执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做到年初有计划、执行有考核、部门有任务、宣传有专人。将全年司法宣传任务通过规章制度明确并划分至各团队,统一纳入审判绩效考核范围,实行按季度、按任务量进行考核,各团队分别确定信息专员负责司法宣传工作,办公室配备新闻宣传专员负责全院司法宣传事务,凸显司法宣传工作力度。
二是司法宣传有广度。注重创新宣传形式,延伸司法宣传广度,秉承“司法宣传并非冰冷的宣传任务,而是有生命与活力的法治传播”理念,结合辖区内民族聚居区域分布特点,践行“法律八进”机制,积极组织法官走出去,利用巡回审判、现场执行等办案模式,实现“现场教学与司法宣传”的有效深度融合,达到办结一案、宣传教育一片的目的。结合辖区各地区多发、易发、高发案件类型,专门研究制定宣传对策,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和县乡两级法律服务平台,通过“讲法律、辩法理、说案例”等形式,深入各辖区宣讲法律知识,实现意识形态引领与法治教育相统一。结合全县大局和司法宣传重点,扎实开展“3·15”综治维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扫黑除恶”、“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法治进校园等专题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全年共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30人次,取得较好宣传效果。
三是司法宣传有深度。坚持在创新传统宣传模式的基础上,深度融合新媒体优势与传统宣传优势,着力挖掘司法宣传亮点。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借助各级主流媒体,打通司法宣传“最后一公里”,与中央、省、州、县媒体密切合作,邀请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法治天下》《庭审现场》、云南电视台《都市条形码》等电视栏目制作播放《继母手中的遗嘱》《女首富变身女老赖》2部法治专题片,策划建院以来首部专题宣传片《书香育厚德 翰墨铸法魂》。同时,积极邀请县电视台专题采访报道执行现场、法治宣传活动、诉讼服务中心等重点工作5次。充分发挥新旧宣传媒介优势,拓宽司法宣传覆盖面,建立运行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打造三位一体新媒体宣传矩阵,官网、微信公众号坚持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微博坚持适时更新,不断传播法治声音。微信公众号因成效显著分别于2017年3月,2018年8月在全省148家法院微信公众号传播力指数排行榜上位列第十六、第十七,粉丝关注人数2502人,稳居全州十三县市法院第一。
四是司法宣传有温度。秉承宣传工作彰显法治温暖的目标,坚持司法宣传服务群众。针对党政机关干部,注重提升依法执政能力,积极组织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工旁听职务犯罪类案件庭审,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勤政廉政。针对学生群体,着眼于培养学生的学法懂法守法思维,专题开展学生伤害事故法治课、反恐防恐安全知识讲座、宪法宣讲进校园等活动,全方位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学校安全管理能力。针对农村群众,着眼于增强群众依法维权能力,结合脱贫攻坚、沿河沿湖村庄整治工作重点,开展法治扶贫专题讲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树立群众脱贫、创优信心,引导群众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