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曹某某,你申请执行与马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的14050元执行款我们已经通过系统转账到你提供的的银行账户了,请你查看一下是否收到?
曹某某:已经收到了,太感谢你们了,我现在在江苏省打工,正为回来领执行款的事情发愁呢,如此一来,你们可是帮我解除了后顾之忧,让我免于奔波了!
在确认了申请执行人曹某某收到执行案款后,执行法官立即以执行完毕方式执结该案。据了解,该案执行全长历时仅1个月,从被执行人马某缴款到案款发放至申请执行人曹某某银行账户,执行法官全程不经手案款,极大简化了办案人员的工作量,大大缩短了支付周期,这得益于该院2018年6月上线启用的“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
据悉,法院“一案一账户”执行款管理系统通过在立案时自动为每一个执行案件绑定唯一一个虚拟银行子账号,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款到账后,可直接登记发放至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的启用,将执行案款管理实现透明、可视,使执行案款的来源和归属清清楚楚,使案款发放明明白白,有效解决了执行案款管理难题,实现了对执行案款规范、高效、精细化管理。
该案是石屏法院通过法院“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发放执行款的首案,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大对此系统的深度运用,让更多的申请执行人足不出户就能领取执行款,免去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努力让公平正义提速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