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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院督察组到石屏法院督察警务安全工作
作者:汤海洋  发布时间:2018-08-27 15:02:18 打印 字号: | |

627日上午,云南省高院法警总队黄勤总队长率红河州中院法警支队王长柏政委等督察组成员一行到石屏法院就该院警务安全工作开展督察。石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俞飞,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林冲及法警大队相关人员陪同督察。

督察组一行实地察看并听取了石屏法院警务安全工作以及警务装备配备情况,就该院防护栏、值班室、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法庭、羁押室、监控室等场所进行检查,特别针对安检、门禁、监控等警务安全保障设施的建设情况、安全检查制度及值班法警安保履职情况等方面作了重点、全面检查,并与值班干警及法警人员进行细致交谈。

通过实地察看和听取汇报,督察组就此次督察情况做了全面反馈,黄勤总队长充分肯定了石屏法院在警务安全工作中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和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指导意见:一是要强化物防手段,不断更新物质装备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安检区等重点部位进行标准建设,力所能及配备标准囚车,注重从物防方面抓好安保工作,切实提升法院物质装备防范水平;二是要加强信息化建设,促使警务工作驶入信息化快车道。要建设独立监控室,实现监控全覆盖,无死角,重点防范目标要确保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监控;三是要继续加强法警队伍建设,增强辅警配置。认真吸取相关法院反面典型教训,继续抓好法警队的规范化执法和警队正规化建设,尽快实现安检中心前移,设立独立的安检区,集中警力,配齐配好警用装备,提升法警大队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

 

最后,俞飞院长做表态发言,对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及指出的问题,表示将加大力度限期整改完善,承诺1个月内实现辅警补充配置到位,尽快着手安检中心前移建设和囚车配备。下一步,石屏法院将以此次督察指导为契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法院要求,扎实推进警队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警务安全工作水平、完善安保应急制度,最大限度为石屏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坚强的警务保障。

责任编辑:罗茂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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