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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石屏法院“法治盛宴”进校园
  发布时间:2018-03-21 08:26:13 打印 字号: | |
  3月7日,恰逢开学季,为增强广大学生的法治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石屏法院精心筹备,深入石屏县东风小学开展庭审进校园和学生安全知识讲座活动,为全校2000余名师生、家长、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送上了一场法治“饕餮盛宴”。

  “传被告人到庭”,“现在开始开庭……”,“判决如下: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为让学校师生“零距离”感受司法的公正、公开, 石屏法院将庭审搬进校园。此次公开审理的是一起19岁少年李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案件由石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俞飞同志担任审判长,刑庭庭长车丽英和人民陪审员王杏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依照法定程序展开,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大限度还原了案件事实,2017年11月,被告人李某某共先后4次容留多名吸毒人员在自己家中吸食甲基苯丙胺片剂,11月27日23时10分许在其家中被公安民警查获,11月28日被告人李某某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9日被逮捕。整个庭审让旁听人员直观地了解到被告人作案的全过程。被告人李某某当庭承认其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行为,表示对指控没有异议。法庭经合议,认为证据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当庭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对判决结果,被告人李某某当庭表示服从。

  庭审结束后,俞飞院长走进东风小学直播间,为全校师生家长开展了一堂“学生伤害事故案件认定与预防”法治课。 俞飞院长精心梳理近年来中小学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典型案件,分别从事故的定义、学校和未成年学生之间的关系、事故责任归责、事故预防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通过生动有趣、浅显易懂的语言以案说法,提醒教师和学生家长要注重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教育学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校园伤害。该校通过校园双向试听信息演播控制系统向2000余名在校师生直播了授课过程。

  活动尾声,石屏法院还设置互动环节,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教师、家长、学生代表进行了现场互动交流。交流过程中,被访人员对此次活动给予一致高度评价,认为真实的庭审和精彩的讲座把鲜活的案例带到师生身边,促进了师生深刻理解知法、守法的意义,也帮助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真正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这对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责任编辑:罗茂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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