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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抓早抓实,为全年“阳光司法”开好头起好步
作者:罗茂娇 阿瑞  发布时间:2018-03-15 10:56:15 打印 字号: | |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年。在这一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为让群众在公平正义上收获越来越多的“获得感”,共享“阳光司法”带来的温暖,石屏法院以改革为动力,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着力构建起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卯足干劲奋力开局冲刺,为全年“阳光司法”发展积蓄动力、奠定基础。

一是全面部署指明路。一年之计在于春,为保障2018年“阳光司法”工作再创佳绩,年初院党组召集团队负责人召开工作部署会,研究上年度“阳光司法”工作取得成绩及存在的突出困难问题,采取“问题清单认领”方式,理清问题源头,限期整改落实,并对2018年工作任务进行调整安排,详细划分工作“责任田”,确保责任可追溯、目标早实现。

二是工作机制作保障。细化《团队工作职责》和《法官直接联系乡镇村委会(社区)制度》,加大巡回审判和司法公开力度,明确“阳光司法”目标任务。完善《网络管理制度》、《电子卷宗管理制度》及《信息化应用考核制度》,促进司法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领导带头忙送法。1月以来,院领导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亲自带头紧锣密鼓地开展了多项有意义的“阳光司法”活动。2月27日,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文生到石屏县陶村中学开展法治讲座,以一起学生校外自杀案件引发的诉讼为内容,对学校100余名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宣讲。3月5日,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林冲携一件滥伐林木案件到新城乡开展巡回审判,当地村民、干部、消防队员等50余人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就地开展了“以案说法”,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3月7日,党组书记、院长俞飞同志到石屏县东风小学开展“阳光司法”系列活动,现场开庭审理一起青少年容留他人吸毒案,并以“学生伤害事故”为主题,开展了法治讲座,活动受到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学生及家长的一致肯定和好评,法治教育效果明显。除此之外,还选派资深法官到全县9个乡镇开展以“助力脱贫攻坚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七五”普法送法下乡活动。1月以来,全院巡回审判案件13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5件,“阳光司法”活动受众人数达5000余人。

四是拓宽平台促公开。为创新司法公开形式,进一步拓展“阳光司法”的广度和深度,石屏法院全面依托多个信息化平台,扎实开展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案件庭审实现“每庭必录”和庭审直播,庭审录像、卷宗材料等均以电子数据形式入卷归档,方便当事人及法官查阅。1月以来,石屏法院庭审同步录音录像61件,庭审直播案件58件,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155份,电子卷宗制作率达100%。同时,注重加强新媒体建设,充分借助法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向社会公众提供详尽权威的司法信息和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让更多群众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院工作。1月以来,共发布工作动态、案件快报等宣传文章40余篇。
责任编辑:罗茂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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